汕头塔岗围垃圾填埋场
太原开启垃圾分类模式

      针对太原市目前的具体情况,太原市城管局制定了符合现状的“4+2”垃圾分类模式。“4”大类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2”小类指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张、废织物等。

      厨余垃圾是指在普通存放条件下容易腐烂变质的有机物固体废物。其中,厨余I类主要包括废弃油脂等;厨余II类主要包括生肉残余、剩饭剩菜、骨头等;厨余III类主要包括菜叶残余、瓜果残余等。现阶段,太原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以厨余I类、II类为主,厨余III类不要求分出。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食品袋(盒)等。

      各试点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 居民切勿错过垃圾投放时间

      目前各试点小区纷纷开展了“撤桶并站”工作,尽可能取消设置在单元口的零散垃圾桶站。由第三方单位及小区物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定点投放分类垃圾桶数量及位置。分类垃圾桶应根据垃圾量设定,包括可回收物桶、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实行定点暂存,由物业协助第三方单位确定收集暂存点。

      同时,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投放将采用定时定点投放,以便于集中收集处置。为解决特殊人群的投放需求,各试点小区主要入口各设置了一组误时投放点,6:00—22:00 开放,并配有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为便于溯源追责,误时投放点应设置在小区原有监控可覆盖的位置。


      严格分类投放各类垃圾不按规定投放将受到处罚,方案规定:

      任何居民、单位、门店应按指定的时间、站点和方式,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可回收物要投入可回收物回收箱。

      同时,为便于循环利用,第三方单位或物业公司还设置了透明、可捡拾的专用回收箱,允许市民捡拾、利用或售卖。

      对箱内剩余物由第三方单位或物业公司定时收集。

      有害垃圾要投入有害垃圾桶。

      厨余垃圾由产生者按要求精准分类,投放时要将袋内厨余垃圾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将塑料袋投入其他垃圾桶。

      其他垃圾由产生者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由产生者自觉堆放至暂存点。

      每个垃圾投放点都会由专人进行引导、督促、分拣,做到分类精准。对拒不执行分类的情况按照《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上报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并留存记录。

      此外,垃圾分类情况已纳入各小区绩效考核标准。各区政府及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纳入了文明单位、幸福社区、绿色社区、文明家庭等评比考核。

     下一步,太原市城管局将进入总结推广阶段,迎泽区全区统筹推进,小店区扩大试点范围,其他区县因地制宜地推进。并测算相关费用,纳入2020年经费预算。2020年,将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成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垃圾分类推进机制,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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