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6月正式实行

4月1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开,吹响了强制垃圾分类的号角,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持久战。


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讲话中指出,苏州有信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今年6月1日起将施行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同时,苏州垃圾分类工作有很好的基础,昆山“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做法在全市推广,苏州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中居第六位,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为了帮助市民分对投准垃圾,近日,苏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制作发布了《苏州垃圾分类电子手册》。这份电子手册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4类生活垃圾进行了详细举例,分别提出投放要求。


比如,报纸、杂志、纸板箱等可回收物,应投放在绿色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内。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节能灯等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箱内,其中药品投入指定药品回收点。果皮菜叶、动物内脏、鱼骨等垃圾,应投放到灰色的厨余垃圾桶中。普通干电池、破碎碗碟陶瓷罐、贝壳等其他垃圾,应投入蓝色的其他垃圾桶中。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垃圾还有饭店产生的餐厨垃圾、施工装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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