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孙炜做客《行风在线》时,有市民反映,自己是胶州市居民,为什么自家小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孙炜回复,目前,全市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的是市内三区和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即墨区的城市建成区。
孙炜介绍,按照国家垃圾分类总体步骤,明年将在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城市建成区,推进垃圾分类设施的布置和垃圾分类推广工作。而农村社区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视情况推开。
那么垃圾分类究竟怎么分?“折磨人”的干湿区分真的存在吗?今天,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孙炜就我市垃圾分类的基本情况以及百姓应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访谈中孙炜介绍,青岛市是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2018年开始全市推进了新一轮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及布局垃圾分类设施。
据了解,垃圾分类标准共分四类,分别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孙炜介绍,目前青岛主城区垃圾分类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而后续的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运输以及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正在逐步完善。
垃圾分类工作能否顺利展开,除了垃圾分类设施健全外,居民的投放习惯尤为重要。孙炜表示,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每天可产生各类垃圾总计近一万吨,其中主城区占比在50%左右,如此大规模的垃圾产生,想要实现垃圾分类就必须从源头抓起。
孙炜介绍,在垃圾分类的投放环节,居民的投放习惯仍需进一步养成。针对前段时间传的沸沸扬扬的垃圾干湿区分“折磨人”的消息,孙炜表示,市民在垃圾分类投放时可遵循如下的规律,可回收垃圾多为废纸箱、旧报纸、饮料瓶等俗称“能卖钱的”物品;有害垃圾多为居民家中的充电电池、杀虫剂、废旧药品等;厨余垃圾多为居民家中的剩菜剩饭;而类似于猪大骨这种市民分不清干湿的垃圾,则可集中投放在其他垃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