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同时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方案》指出,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坚持分类投放。将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设置全类型垃圾桶,其他公共区域至少设置可以投放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施行分类收集。规范全省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并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严禁露天倾倒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运输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或“一日两清”。

      《方案》提出,全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0年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到2020年底,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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