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今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据省住建厅介绍,今年起,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前,哈尔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市(地)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中,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所有县(市)、建制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有哈、齐、牡、大、鸡、伊、黑7个城市陆续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累计在3150家公共机构和148个街道(社区)、427个居民小区开展分类试点,分类覆盖范围较年初提升了近40%。
要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从城市居民家庭、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等不同层面合理设定收费标准,同时积极探索合理的收费方式。
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同时还要加强“限塑”管理,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积极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落实好单位和社区(小区)分类督导员制度,及时纠正投放错误和“混合投放”等行为。各地一旦确定采取四分类方式,就一定要将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运输,确保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送。
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市辖区和街道(社区)的督促指导。另外,省住建厅已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印发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在今年第四季度末,对13个市(地)工作开展情况进展考核、打分和排名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