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今后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加快合肥等城市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方案,安徽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标准规范,强化刚性约束,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引导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
通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各环节的支持力度。省有关部门将配套完善垃圾焚烧发电、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支持政策,研究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打通垃圾资源化利用出路。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适应分类要求,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完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设施设备。
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鼓励、倡导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不可回收类垃圾,加快推进合肥等城市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
统一分类标准推进小区撤桶并点
根据方案明确的最新“时间表”,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省将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其中,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同时,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探索通过对现有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